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公開收購捷元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股份
2015-03-02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公開收購 2.事實發生日:104/3/2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公開收購捷元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捷元股份有限公司參與應賣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次收購採公開收購方式進行,價格均屬一律,倘有本公司關係人參與應賣, 本公司依法不得拒絕或排除,故交易相對人可能為關係人 7.併購目的: 考量產業上下游整合,結合雙方之資源、人力、技術、平台等效益,期能發揮 乘數效果,提升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利用捷元公司既有的B2B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及中國大陸地區資訊通訊相關產品通 路的佈局,期能達到效益乘數效果;同時藉由導入大聯大公司產業投控的經驗, 有助於提升雙方產業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公開收購完成後,若能充分發揮綜效,對日後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 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一、換股比例:不適用。本次公開收購全數以現金為對價,收購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14.5元 二、計算依據:依據可量化之財務數字及市場客觀資料,分別依市價 法、股價淨值比法等數據加以分析,並進一步瞭解捷元公司目前經營 狀況與未來發展方向等因素而後定之。另亦委請獨立專家對收購捷元 公司價格之合理性出具意見書。 11.預定完成日程: 本次收購期間自(台灣時間)民國104年3月3日(即「收購期間開始日」)至104年 4月8日(即「收購期間屆滿日」)止。惟本公司得依相關法令向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至最多30日。接受申請應賣時 間為收購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臺灣時間)在本次公開 收購條件均成就、且未經依法停止之情況下,預定為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 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支付收購對價。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一、為進行本件公開收購案,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單獨或共同 代表本公司處理與本公開收購案有關之一切必要或相關程序並採取一切必要或 相關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協商、簽署及交付所有相關文件及合約,以及向相 關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或申報等。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為因應市場狀況、客觀環 境變動、或因不及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許可或申報生效,或有其他正當 理由,致本公開收購案任一程序或條件(包含但不限於公開收購期間)需修正 時,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但如遇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 公司法第223條所定應由獨立董事代表本公司之情形,則授權獨立董事杜榮瑞 為之。 二、其他公開收購條件請詳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為: (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 /公開收購專區) (二)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http://www.kgieworld.com.tw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