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开收购捷元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股份
2015-03-02
1.并购种类(如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
公开收购
2.事实发生日:104/3/2
3.参与并购公司名称(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设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标的公司之
名称:
公开收购捷元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4.交易相对人(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让与他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之交易对象):
捷元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应卖股东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是
6.交易相对人与公司之关系(本公司转投资持股达XX%之被投资公司),并说明选定
收购、受让他公司股份之对象为关系企业或关系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响股东权益:
本次收购采公开收购方式进行,价格均属一律,倘有本公司关系人参与应卖,
本公司依法不得拒绝或排除,故交易相对人可能为关系人
7.并购目的:
考虑产业上下游整合,结合双方之资源、人力、技术、平台等效益,期能发挥
乘数效果,提升竞争力。
8.并购后预计产生之效益:
利用捷元公司既有的B2B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及中国大陆地区信息通讯相关产品通
路的布局,期能达到效益乘数效果;同时藉由导入大联大公司产业投控的经验,
有助于提升双方产业竞争力。
9.并购对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之影响:
公开收购完成后,若能充分发挥综效,对日后每股净值与每股盈余应有正面之
帮助。
10.换股比例及其计算依据:
一、换股比例:不适用。本次公开收购全数以现金为对价,收购价格
为每股新台币14.5元
二、计算依据:依据可量化之财务數字及市场客观资料,分别依市价
法、股价净值比法等數据加以分析,并进一步了解捷元公司目前经营
狀况与未來发展方向等因素而后定之。另亦委请独立专家对收购捷元
公司价格之合理性出具意见书。
11.预定完成日程:
本次收购期间自(台湾时间)民国104年3月3日(即「收购期间开始日」)至104年
4月8日(即「收购期间届满日」)止。惟本公司得依相关法令向金融监督管理委
员会(下称「金管会」)申报并公告延长收购期间至最多30日。接受申请应卖时
间为收购期间每个营业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3时30分。(台湾时间)在本次公开
收购条件均成就、且未经依法停止之情况下,预定为收购期间届满日(如经延
长则为延长期间届满日)后5个营业日内(含第5个营业日)支付收购对价。
12.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或分割)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注一):
不适用。
13.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资料(注二):
不适用。
14.分割之相关事项(含预定让与既存公司或新设公司之营业、资产之评价价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东所取得股份之总数、种类及数量;被分割公司资本减少时,其资
本减少有关事项)(注:若非分割公告时,则不适用):
不适用。
15.并购股份未来移转之条件及限制:
无。
16.其他重要约定事:
无。
17.本次交易,董事有无异议:否
18.其他叙明事项:
一、为进行本件公开收购案,拟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之人单独或共同
代表本公司处理与本公开收购案有关之一切必要或相关程序并采取一切必要或
相关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交付所有相关档及合约,以及向相
关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或申报等。如因主管机关指示或为因应市场状况、客观环
境变动、或因不及取得相关主管机关之核准、许可或申报生效,或有其他正当
理由,致本公开收购案任一程序或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公开收购期间)需修正
时,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全权处理之。但如遇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4及
公司法第223条所定应由独立董事代表本公司之情形,则授权独立董事杜荣瑞
为之。
二、其他公开收购条件请详公开收购说明书。查询公开收购说明书之网址为:
(一)公开信息观测站:http://mops.twse.com.tw(公开信息观测站/投资专区
/公开收购专区)
(二)凯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网页:http://www.kgieworld.com.tw
注一、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包括库藏股及已发行具有股权性质有
价证券之处理原则。
注二: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数据报括公司名称及所营业务
之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