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签署购买台北市南港区经贸段办公用不动产备忘录
2016-04-26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区经贸段70、70-1二笔地号土地之A幢商业办公大楼
2.事实发生日:105/4/25~105/4/26
3.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房屋暨应持分土地8,757.65坪,每坪约新台币691仟元
2.停车位251个,每个2,000仟元
交易总金额为新台币6,550,000仟元整(含税)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对人:佶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之关系:无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8.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1.交付或付款条件:
(1)第一期:买卖总价款10%
(2)第二期:买卖总价款12.5%
(3)第三期:买卖总价款75%
(4)第四期:买卖价款2.5%
全部买卖价金及税费均委托金融机构信托管理、支付,以维交易安全
2.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9.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1.决定方式:议价
2.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参考市场行情及专业估价者之估价报告
3.决策单位:本公司董事会
10.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1.估价事务所名称:(1)宏大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
(2)中华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公司
2.估价金额:(1)新台币6,879,201,950元、(2)新台币6,722,636,440元
11.专业估价师姓名:
(1)宏大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邱缨乔
(2)中华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陈立人
12.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1)邱缨乔:(99)北市估字第000162号
(2)陈立人:(103)北市估字第000197号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6.与交易金额比较有重大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无
17.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1.经纪人:仲量联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经纪费用:依不动产服务委任合约书规定
18.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为提升集团长期策略发展,加强本公司与所属集团子公司间之沟通与合作、
促进内部资源整合,提升营运效率与员工向心力
19.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0.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1.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22.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3.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否
24.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五条规定
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5.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六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6.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