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3年股东常会通过解除本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2014-06-18
1.股东会决议日:103/06/18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董事:曾国栋、林再林、陈国源、富尔特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赖如铠)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营业行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103/06/18至106/06/17)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个别投票表决照案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