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103年度股东常会
2014-03-25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3/03/25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3/06/18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南港区成功路一段76号B1F(会议厅)
4.召集事由:
一、报告事项
(1)民国102年度营业报告。
(2)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二、承认事项
(1)民国102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告承认案。
(2)民国102年度盈余分配承认案。
三、讨论暨选举事项
(1)拟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2)选举本公司第四届董事案。
(3)拟解除本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四、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3/04/20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3/06/18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一、股东会日期及开会时间:103年6月18日(周三)上午九时。
二、有关本公司盈余分派内容,本公司将于4月30日(含)前公告。
三、开会通知书及委托书于开会30日前另行寄送各股东,届时如未收到者,请书明股东
户号、户名、身份证字号或统一编号,径向本公司股务代理人群益金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务代理部洽询。此外,依证券交易法规定,凡持股未满一仟股之股东,其股东会之
召集得以公告方式为之,故不另寄发。
四、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及第192条之1规定,自103年4月11日起至103年4月21日止受理
股东提案及受理股东对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之提名(本届董事应选名额11名、其中含
独立董事应选名额为3名),受理提案处所: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
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97号10楼)。电话:02-27068268。
五、本次股东常会股东得采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行使期间自103年5月19日至103年6月
15日止,请径登入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e票通」网页,依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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