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与诠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转换案
2008-09-01
1.并购种类(如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
股份转换
2.事实发生日:97/8/31
3.参与合并公司名称(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设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标的公司之
名称:
诠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诠鼎公司)
4.交易相对人(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让与他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之交易对象):
诠鼎公司之所有股东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否
6.交易相对人与公司之关系(本公司转投资持股达XX%之被投资公司),并说明选定
收购、受让他公司股份之对象为关系企业或关系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响股东权益:
不适用
7.并购目的:
为推动半导体产业之有效整合,扩大营运规模以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以股份转换
方式,由本公司取得诠鼎公司百分之百股份
8.并购后预计产生之效益:
扩大营运规模以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
9.并购对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之影响:
双方公司透过这次股份转换,将整合资源、扩大营运规模以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可
充分发挥并购的预期综效。故对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均有正面之帮助。
10.换股比例及其计算依据:
(1)换股比例:以诠鼎公司普通股1股换发本公司普通股0.46股
(2)计算依据:系按双方公司截至97年6月30日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财务报表,并参酌
业务经营、盈余、证券挂牌市值、账面净值及近期财务报表等各种因素,由双方征询
专业财务顾问之意见后定之。
11.预定完成日程:
股份转换基准日暂定为民国98年1月1日
12.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或分割)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注一):
不适用
13.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资料(注二):
(1)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营业务之主要内容:为亚太区最大半导体零组件
专业营销通路商,据点遍布香港、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
印度、韩国及澳洲等地;致力于亚太半导体零组件市场的整体布局,整合3C市场,
代理产品线最为完整,并已持续加强提供高附加价值之服务暨电子商务e通路商的
定位,其经济规模的效应皆具相当成效。
(2) 诠鼎股份有限公司所营业务之主要内容:半导体零组件之代理与销售,所代理
之产品类型有通讯网络类IC、计算机外设零组件、线性组件产品及消费性电子外围产
品等,销售据点涵盖台湾、香港、中国大陆、韩国、日本及新加坡等地,其中以通
讯及网络类应用产品为大宗。
14.分割之相关事项(含预定让与既存公司或新设公司之营业、资产之评价价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东所取得股份之总数、种类及数量;被分割公司资本减少时,其资
本减少有关事项)(注:若非分割公告时,则不适用):
不适用
15.并购股份未来移转之条件及限制:
无
16.其他重要约定事:
无
17.本次交易,董事有无异议:否
18.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