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议102年度股东常会召开事项
2013-03-26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2/03/26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2/06/19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南港区成功路一段76号B1(会议厅)
4.召集事由:
一.报告事项
(一)民国101年度营业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三)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s)相关事项报告。
二.承认事项
(一)民国101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案。
(二)民国101年度盈余分配承认案(有关盈余分配内容,本公司将于4月30日(含)前
公告)。
三.讨论事项
(一)拟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拟修订本公司董事选举办法案。
(三)拟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四)拟修订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案。
(五)拟修订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案。
(六)拟解除本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四.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2/04/21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2/06/19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一、股东会日期及开会时间:102/06/19上午九时
二、开会通知书及委托书于开会30日前另行寄送各股东,届时如未收到者,请书明
股东户号及姓名,径向本公司股务代理人群益金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洽
询。此外,依证券交易法规定,凡持股未满一仟股之股东,其股东会之召集得以公
告方式为之,故不另寄发。
三、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
以书面向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提案限一项并以300字为限,提案超过一项或300
字者,均不列入议案。提案股东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常会,并参与该项议案
讨论。受理时间:民国102年4月12日起至民国102年4月22日17:30前寄(送)达,请
有意提案股东于上述期间,依公司法172条之1规定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请﹙邮寄
者请于信封加注「股东会提案函件」字样﹚。受理提案处所:大联大投资控股(股)
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97号10楼)。电话:02-2706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