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100年度股东常会召开事项
2011-03-29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0/03/29
2.股东会召开日期:100/06/22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南港区成功路一段76号B1(罗马厅)
4.召集事由:
一、报告事项
(一)民国九十九年度营业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二、承认事项
(一)民国九十九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案。
(二)民国九十九年度盈余分配承认案(有关盈余分配内容,本公司将于4月30日(含)前公告)。
三、讨论事项(一)
(一)拟修订本公司背书保证程序案。
四、选举事项
(一)全面改选本公司董事案。
五、讨论事项(二)
(一)拟解除本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六、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00/04/24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00/06/22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一、股东会日期100/06/22上午九时
二、开会通知书及委托书于开会30日前另行寄送各股东,届时如未收到者,请书明股东户号及姓名,径向本公司股务代理人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洽询。此外,依证券交易法规定,凡持股未满一仟股之股东,其股东会之召集得以公告方式为之,故不另寄发。
三、依公司法第172条之一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向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提案限一项并以300字为限,提案超过一项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议案。提案股东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常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讨论。受理时间:民国100年04月15日起至民国100年04月25日17:30前,请有意提案股东于上述期间,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一规定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请(邮寄者以邮戳日期为凭,并请于信封加注「股东会提案函件」字样);受理提案地点: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97号10楼,电话:02-27068268分机5263,联络人:钟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