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议98年度盈余分配案
2010-04-27
1.董事会决议日期:99/04/27
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1)现金股利:新台币1,789,251,132元,即预计每股配发现金股利新台币2.0元。
(2)股票股利:新台币1,610,326,020元,即预计每仟股无偿配发股票股利180股。
合计每股配发3.80元。
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拟议配发员工现金红利新台币20,000,000元,董监事酬劳新台币27,000,000元。
(2)俟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另订配息、配股基准日及其他相关事宜。
(3)本次盈余分派于配股、息基准日前,如因员工认股权凭证执行认股等因素,影响流通在外股份数量,致使股东配息比率及配股比率发生变动而须修正时,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
(4)俟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所发行新股呈报主管机关核准后,如因法令变更或主管机关核示变更,致本次转增资案有未尽事宜,亦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