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98年度股东常会召开事项
2009-03-31
1.董事会决议日期:98/03/31
2.股东会召开日期:98/06/16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南港区成功路一段76号B1(罗马厅)
4.召集事由:
一、报告事项
(一)民国九十七年度营业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二、承认事项
(一)民国九十七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案。
(二)民国九十七年度盈余分配承认案(有关盈余分配内容,本公司将于4月30日(含)前公告)。
三、讨论事项
(一)拟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拟修订本公司「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案。
(三)拟修订本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案。
(四)拟修订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案。
(五)拟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六)拟修订本公司前往中国大陆地区从事投资及其他商业行为限额案。
(七)解除本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四、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98/04/18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98/06/16
7.其他应叙明事项:
一、股东会日期98/06/16上午九时
二、开会通知书及委托书于开会30日前另行寄送各股东,届时如未收到者,请书明股东户号及姓名,径向本公司股务代理人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洽询。此外,依证券交易法规定,凡持股未满一仟股之股东,其股东会之召集得以公告方式为之,故不另寄发。
三、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股1%以上之股东如欲于本次股东常会提出议案者,本公司将于98年04月10日起至98年04月20日17:30前,请有意提案股东于上述期间,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一规定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请(邮寄者以邮戳日期为凭,并请于信封加注「股东会提案函件」字样);受理提案处所: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97号10楼,电话:02-27068268分机5275,联络人:李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