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友尚(股)公司公告董事会(代行股东会职权)决议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2017-03-23
1.董事会决议日:106/03/23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曾国栋-友尚(股)公司 董事长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群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106/3/22~108/6/30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本案由董事会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经
主席征询各董事后无异议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经理人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