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友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代行股东会职权)决议解 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2015-06-25
1.股东会决议日:104/06/25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董事 黄焦金勾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彦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104/06/25至106/06/30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本案由董事会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
经主席征询各董事后无异议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