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大传企业(股)公司公告董事会(代行股东会职权)决议通过办理减资
2015-06-22
1.董事会决议日期:104/06/22
2.减资缘由:退还股款
3.减资金额:新台币774,000,000元
4.消除股份:77,400,000股
5.减资比率:45%
6.减资后股本:新台币946,000,000元
7.预定股东会日期:104/06/22。依公司法第128-1条规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职权。
8.预计减资新股上市后之上市普通股股数及比率
(减资后上市普通股数A、A/减资后已发行普通股):不适用
9.前项预计减资后上巿普通股股数未达6000万股且未达25%者,
请说明股权流通性偏低之因应措施:不适用
10.其他应叙明事项:减资基准日为10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