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6
事实发生日:103/08/15~103/08/15
内容:
1.发生缘由:
1.依大联一发行及转换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2.原103/7/25公告之主旨误植为转换价格自42.8元调整为40.2元,应更正为转换价格自42.8元调整为40.4元,特此更正。
2.因应措施:
因大联大103年度盈余配发每股现金股利2.3元,依据大联一发行及转换办法规定转换价格应予以调整,故自103年8月15日起,转换价格由42.80元调整为40.40元。
3.对债权人之可能影响:
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转换公司债于103年7月25日上柜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