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友瑞达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资金贷与金额符合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三款标准
2014-03-20
1.事实发生日:103/03/20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友尚香港有限公司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
友瑞达有限公司为友尚香港有限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1047905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909000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是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909000
(8)本次新增资金贷与之原因:
营运周转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152734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2242989
5.计息方式:
按实际借贷金额,约定为按年利率1.2%,
借贷利率以不低于友瑞达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之
平均利率或银行存款借款平均利率为原则,
可视实际状况协议调整之。
6.还款之:
(1)条件:
得提前清偿借款,其清偿后不影响本约借贷额度,
得在本约借贷期间内分次循环再借。
借贷期间届满时应壹次还清本金及利息。
款项结清时,友瑞达有限公司应交还该笔借据给友尚香港有限公司注销。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内清偿或依提前清偿方式清偿。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90900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2.36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