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子公司-富威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会(代行股东会职权)决议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2013-12-30
1.股东会决议日:102/12/30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富威科技(股)公司董事:曾国栋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曾国栋:深圳华强联大电子信息有限公司董事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103/01/01~105/12/31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本案由董事会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
经主席征询各董事后无异议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曾国栋董事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深圳华强联大电子信息有限公司董事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强路口华强计算机车间2栋6楼
602-618室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电子信息技术咨询研发、电子零组件买卖业务等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深圳华强联大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大联大采权益法
评价之被投资之公司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因应集团管理定期指派子集团董监事人选,法人代表统一重新指
派后,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